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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國務院宣布的《對于進一步推動戶籍制度改革的看法》提出,改進城區(qū)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戶政策,樹破完美積分落戶制度。
上海去年7月1日正式履行《上海市居住證治理辦法》,是全國最早履行居住證積分制度的城市。新規(guī)取消了此前人才居住證跟個別居住證的差別,同一履行積分制,并依據不同的積分,為持證者供給梯度化的公共服務。
而在外來人員落戶上海政策,則沿用頒布的《持有<上海市居住證>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》及相干細則,即合乎持有上海居住證滿7年、繳納社保滿7年等請求可申請轉辦上海市常住戶口。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滿足落戶基本條件可要求單位人事網上注冊,個人再注冊一個賬號填寫基本信息,個人準備相關紙質材料(建議提前1-2個月準備)。
上海目前履行的履行積分治理制度,剝離一些與戶籍綁定的福利,讓獲得居住證但沒獲常住戶口的外來人員也能享受一些公共服務。比方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的持證人,其同住子女可加入中考,實現高中學業(yè)當前,可加入上海高考。
華東師范大學中國古代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寧越敏稱,該政策的踴躍意思,就在于買通了積分體系,不再像以前一樣強調學歷等前提的門檻,使得個別勞動者有享受對應公共服務的可能。上海居轉戶辦理本市長期居住證,并申請積分(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有積分即可),持有居住證期間依法納稅并繳納社保累計滿7年(符合其他激勵政策可減少年限)。
復旦大學社會發(fā)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養(yǎng)任遠表示,與傳統(tǒng)的戶籍體系比較,居住證積分中的奉獻導向思路是正確的。上海居轉戶辦理本市長期居住證,并申請積分(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有積分即可),持有居住證期間依法納稅并繳納社保累計滿7年(符合其他激勵政策可減少年限)。城市所須要的,不僅僅是高學歷的人才、投資者,還須要翻新型人才,須要平常的勞動者。
回想上海戶籍改革進程,從1958年到1988年,上海收緊了對外來人員的戶籍開放度,而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,上海城市人口進入負增加,城市對人才須要量增加,戶籍指標與企業(yè)的投資范圍、所在行業(yè)等開端關聯(lián); 1994年,上海試行外來常住人口的藍印戶口政策,以增進投資跟房地產行業(yè)發(fā)展,1998年,藍印戶口對滿意一定前提的本地購房者放開;2002年,上海結束受理申辦。
上海的居住證制度始于2002年,分為人才類、個別從業(yè)者類、投奔親友類三種,對高校畢業(yè)生的戶籍發(fā)放開端按人才類別、成績、奉獻等履行2004年,上海擴大了居住證利用范疇,在各類來滬人員中推行,按不同前提分為引進人才、務工經商跟投奔親友就讀等三類。7月1日,居住證制度履行上述積分制。
在外來人口落戶上海政策方面,2009年2月,上海市政府宣布《持有〈上海市居住證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筆試行辦法》,判斷了居住證轉戶籍的5個申辦前提。在前述辦法三年試行期結束后, 2月上海市政府印發(fā)了《持有〈上海市居住證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》,目前居轉戶按此履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