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3-020次瀏覽來源:網絡
簽注材料:1、申請通知單。
2、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。
居住在自購住房的,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。
居住在租賃住房的,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。
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,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。
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,提供居委出具的寄宿證明。
3、勞動合同復印件。
4、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清單。
5、身份證復印件。上海留學生落戶
注:公民身份證出現地址、姓名變更需要開具戶籍證明。公民身份證號碼變更你的還需提供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《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》。
簽注流程:
1、材料提交社區(qū)服務受理中心
攜帶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,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后,對材料齊全的,應當出具受理憑證;對材料不齊全的,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,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。
對材料齊全的,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(tǒng)中登記信息、拍照,并出具《居住證》受理回執(zhí)。
2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:
區(qū)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、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,按照就業(yè)管理相關規(guī)定進行核定。
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,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(tǒng)通知制證。
3、公安部門核定:
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、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,按照投靠、就讀管理相關規(guī)定進行核定。
符合辦理條件的,通知制證;不符合辦理條件的,出具書面意見并說明理由,由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。
4、審核通過同意簽注 各部門審核通過后予以簽注,簽注期限自《居住證》受理或簽注之日起1年計算。
為方便來滬人員,做到一次辦理,對投靠、就讀的持證人辦理簽注時,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(tǒng)與實有人口信息數據庫的比對屬實的,符合條件的實行當場簽注。留學生落戶咨詢
對就業(yè)、投資、開業(yè)人員,一是通過公安、人保對有效期限屆滿人員信息提前比對、數據交換,實現當場簽注。上海落戶
在互聯網上開通了預約簽注,經比對核定同意后,再通知本人到社區(qū)辦理當場簽注。對居住地址發(fā)生變化或對網上比對結果有異議的,本人應當提供書面證明材料,到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。申請人在辦理簽注時,應提供在滬居住地址信息和就業(yè)信息。經人保、公安部門核定同意后,給予簽注。